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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资炒股,行为人被判诈骗罪

来源:未知  作者:神狐  时间:2020-07-13
       神狐刑辩律师团队从网络上获悉,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10日审结一宗诈骗罪案件。
       2019年8月至10月,段文敬(另案处理)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利用由浙江锦蓝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器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开发的“大赢家”虚拟股票交易软件在上海市闵行区浦建镇茸锦科技园A幢503室开设上海绍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证券业务,该软件未接入正规股票市场,可以由后台进行操控、更改数据,并以此开展网络诈骗活动。该公司下设以李智(另案处理)为组长,被告人马世喜及孔令然(另案处理)为组员的诈骗一组;以陈文鑫(另案处理)为组长,被告人杨会楠及缪振佳、张宇、唐佳(均另案处理)为组员的诈骗二组。广州刑事律师所上述人员在组内相互合作配合,以“大赢家”软件可以帮客户以3倍、5倍、8倍进行配资炒股为诱饵,用多个微信账号包装成股票“老师”、“助理”、“客户”等水军身份怂恿、诱导客户在该软件炒股并频繁交易进而骗取“建仓费”、“递延费”,或者在客户持有的股票上涨时利用微信水军诱骗客户将股票抛出降低损失,若客户未将持有的股票抛出则修改软件的后台数据强行将股票平仓来减少损失。现查明,诈骗一组骗取陈某1等10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356759.06元,被告人马世喜直接骗取钱款为人民币72567.68元;诈骗二组骗取陈某2等7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301017.8元,被告人杨会楠直接骗取钱款为人民币65128元(庭审中,公诉人当庭补正为诈骗二组骗取陈某2等9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356711.6元,被告人杨会楠直接骗取钱款为人民币74295.4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世喜、杨会楠以非法占的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马世喜、杨会楠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利用信息网络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予以从重处罚;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接受处罚,依法从宽处理;已退缴个人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基本适当,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杨会楠的辩护人请求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亦予以采纳。据此判决被告人马世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杨会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公诉机关移送本院扣押被告人杨会楠的人民币10000元及本院扣押被告人杨会楠的人民币5000元、东莞刑事律师被告人马世喜的人民币15000元,按比例退赔给各被害人(名单附后);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扣押后暂存在绍兴市涉案物证保管中心的手机15部、电脑主机2台(详见扣押清单),均予以没收。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资深刑事律师,16年专业刑辩经验,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办理了近百件刑事案件,多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取保候审后不予追诉、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多宗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或上诉减刑,擅长办理税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刑事案件,涵盖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骗取贷款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合同诈骗罪、走私废物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组织卖淫罪等刑事罪名。http://www.yea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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