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优辩网-铂虎刑事律师辩护网!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律师介绍
 
 
刑事法规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最新资讯 >  
  最新资讯  
 

“男扮女装”,网络诈骗花样百出

来源:未知  作者:神狐  时间:2020-06-08
       神狐刑辩律师团队从网络上获悉,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7日审结一宗诈骗罪案件。
       被告人邓汉锋系聋哑人。其从2019年7月份开始通过微信、QQ等聊天软件冒充女性与被害人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吃饭、看病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的钱,其犯罪事实分述如下:1、2019年4月份,被告人邓汉锋通过QQ认识了被害人刘某,随后冒充女性骗取刘某10787.4元人民币;珠海刑事律师2、2019年7月份,被告人邓汉锋通过QQ认识了被害人陈某,随后冒充女性骗取陈某2116元人民币;3、2019年7月份,被告人邓汉锋通过微信认识了被害人胡某1,随后冒充女性骗取胡某13520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汉锋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邓汉锋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邓汉锋系聋哑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中山刑事律师邓汉锋系初犯,法院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量。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据此判决:一、被告人邓汉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二、扣押的一部作案用vivo手机予以没收;三、责令被告人邓汉锋退赔被害人刘某10787.4元人民币;退赔被害人陈某12116元人民币;退赔被害人胡某13520元人民币。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资深刑事律师,16年专业刑辩经验,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办理了近百件刑事案件,多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取保候审后不予追诉、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多宗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或上诉减刑,擅长办理税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刑事案件,涵盖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骗取贷款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合同诈骗罪、走私废物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组织卖淫罪等刑事罪名。http://www.yealaw.cn/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