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八百元手机一部,却因累犯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来源:未知 作者:神狐 时间:2020-05-26
神狐刑辩律师团队从网络上获悉,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2日审结一宗盗窃罪案件。
2019年11月13日下午4时许,犯罪嫌疑人许守平在本市洪山区保利九里小学,趁被害人黄某接孩子放学,不备之机,盗得其衣服口袋内的“华为”mate10型手机一部。经鉴定,惠州刑事律师被盗手机折合价值人民币815元。2019年11月14日,被告人许守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许守平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累犯、前科的处罚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许守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守平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广州刑案律师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许守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二、责令被告人许守平向被害人黄某退赔经济损失人民币815元。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资深刑事律师,16年专业刑辩经验,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办理了近百件刑事案件,多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取保候审后不予追诉、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多宗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或上诉减刑,擅长办理税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刑事案件,涵盖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骗取贷款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合同诈骗罪、走私废物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组织卖淫罪等刑事罪名。http://www.yea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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