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三无机动车致人死亡,行为人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来源:未知 作者:神狐 时间:2020-05-18
神狐刑辩律师团队从网络上获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5日审结一宗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
2019年2月24日19时许,高某让田某某帮其拉草包,田某某便开着自己所有的车灯不亮、刹车不好使、带车斗的四轮车前往,因当时天色已黑,高某坐在四轮车左翅膀上用手电筒给田某某驾驶的四轮车前方照亮。二人开车到达到梅某镇大八旗村三合屯砖厂时,高某喊“前面有大坑”,田某某已来不及采取措施广州刑案律师,四轮车掉进大坑内,造成田某某受伤、高某当场死亡的后果。经法医尸检鉴定:被害人高某符合机动车辆作用挤压胸腹部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某某因过于自信,驾驶行车制动系、转向系、灯光系性能均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的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田某某素有前科,但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湛江刑案律师综上所述,被告人田某某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如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田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资深刑事律师,16年专业刑辩经验,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办理了近百件刑事案件,多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取保候审后不予追诉、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多宗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或上诉减刑,擅长办理税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刑事案件,涵盖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骗取贷款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合同诈骗罪、走私废物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组织卖淫罪等刑事罪名。http://www.yea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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