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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催债致人重伤获刑

来源:未知  作者:神狐  时间:2020-04-06

神狐刑辩律师团队近日从网络上获悉,湖南一男子为催讨债务,分别致两人轻伤二级、重伤二级,被法院依法判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1.20169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周杨星和张某芳、黄某强等人在汨罗市屈原区黄金乡刘某家中找其讨要赌债,因刘某不在家,于是几人到屈原惠众农庄的包间吃饭。刘某到来后,与被告人周杨星发生口角,被告人周杨星拿出随身携带的甩棍先后打了刘某的背部及手部。广州故意伤害罪律师经鉴定,刘某所受伤情为轻伤二级。

22016121914时许,被告人周杨星电话联系张某芳要求还钱,为此两人在电话中发生口角。l5时许,被告人周杨星伙同陈某、黄某强一同来到岳阳县黄沙镇新堤村细马组张某芳正在新建的住宅外。肇庆刑事律师双方在住宅大门口见面后,被告人周杨星与张某芳发生口角,陈某与张某芳发生推搡,后发生互殴,黄某强见状上前扯住张某芳的手,随后被告人周杨星拿出黑色折叠刀,朝张某芳胸、背、手臂等部位刺了数刀。张某芳手持一条扁担自卫,陈某拿起一根木棒,黄某强拿起一条扁担,被告人周杨星拿着一把黑色折叠刀与张某芳互相殴打,但都没有打到对方身上。这时,张某芳继父黄某吉下楼,先将陈某推倒在地,再上前抱住黄某强。此时张某芳声称自己被杀伤,被告人周杨星及陈某、黄某强见张某芳受伤,由黄某强驾驶电动汽车,三人一起将张某芳送至岳阳县黄沙镇卫生院,然后离开。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经鉴定,张某芳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周杨星已赔偿被害人张某芳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其谅解。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上述事实,并认为被告人周杨星伙同他人,二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唯被告人周杨星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杨星及其共同犯罪人在致伤被害人张某芳后,将被害人张某芳送至医院救治,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杨星与被害人张某芳达成刑事和解,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已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对被告人周杨星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杨星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广州经济犯罪律师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资深刑事律师,16年专业刑辩经验,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办理了近百件刑事案件,多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取保候审后不予追诉、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多宗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或上诉减刑,擅长办理税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刑事案件,涵盖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骗取贷款罪、寻衅滋事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合同诈骗罪、走私废物罪、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组织卖淫罪等刑事罪名。http://www.yea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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