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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被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之詹某清刑满走出看守所。

来源:优辩刑事辩护网  作者:优辩律师  时间:2015-06-20
詹某清原为广州市荔湾区西堤二马路新亚洲国际电子数码城某档口的仓管员,负责仓库数据的管理,于2014年10月13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5年11月27日被逮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3月30日向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庭审后于2015年5月29日宣判,詹某清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今日刑满正式走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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