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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判决时间有多长和疲劳审讯做法

来源:未知  作者:杏子  时间:2019-01-19

  一)审查期限。

  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三日内审查完毕。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

  (二)公诉案件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广州刑事案件律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自诉案件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四)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广州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五)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案件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目前审判实践对于认定侦查机关在看守所的讯问是否广州知名刑事律师属于疲劳审讯有三种做法。

  (一)以时间为标准。

  有的法院认为,以时间论是许多国家采用的排除非法证据标准,例如英国规定在24小时内,讯问之余被拘押人必须有8小时连续休息时间,违反了该规定证据就可能被排除。

  (二)以未经审批为标准。

  有的法院认为,对于在看守所夜间提讯而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予以排除,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2年10月18日《关于在看守所设置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的通知》要求,严禁在同步录音录像讯问室安放床铺留置职务犯罪被告人,广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一般情况下不得在夜间提讯,确实需要在夜间提讯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而所谓夜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噪音污染法》的规定,夜间是指晚上22时至凌晨6时。

  (三)以强度为标准。

  有的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5条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资深刑事律师,YES刑辩团队召集人,10多年刑案经验,擅长办理须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缓刑判决等刑案,专注于财产,金融,知识产权,走私,毒品类犯罪辩护,http://www.yea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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