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是相对于主犯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而言,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罪犯。 从犯有“起次要作用”和起“辅助作用”两种。 一,起次要作用的从犯,是指直接参与了共同犯罪,但在犯罪活动中依附于主犯,听命于主犯,受主犯差遣,调动,指挥,在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中,或者参与了犯罪的全过程或者参与了部分犯罪过程,对犯罪活动起次要作用和责任的罪犯。 二,起辅助作用的从犯,是指没有直接参广州著名刑事律师与共同犯罪,但在犯罪过程中为主犯提供情况,准备工具,创造条件,指认被害人或者帮助其逃避,窝赃,销赃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对于从犯,刑法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对于从犯的定罪量刑,不能比照主犯的处理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而必须依照刑法的规定,对从犯在犯罪过程中所犯罪行,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指由被告人的危害行为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它包括危害行为的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狭义的危害结果是定罪的主要依据之一。 失犯罪的危害越来越大,过失犯罪较之故意犯罪,虽然主观上存在的恶性较小,但危害后果越来越大,往往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的财产损失,较之故意犯罪来说,犯罪后果更为严重。 1.属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危害结果与不属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危害结果,这是以危害结果是否属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要素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前者是指成立某一具体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网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危害结果,或者说,该危害结果是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如果行为没有造成这种结果,就不可能成立犯罪。 2.物质性危害结果与非物质性危害结果,这是根据危害结果的现象形态所作的分类,前者是指现象形态表现为物质性变化的危害结果,它往往是有形的,可以具体认定和测量的,如致人死亡,致人伤害,毁损财物等,都是物质性结果。 后者是指现象形态表现为非物质性变化的危害结果,它往往是广州哪个刑事律师好无形的,不能或者难以具体认定和测量,如对人格的损害,名誉的毁损等,属于非物质性危害结果。 3.直接危害结果与间接危害结果,这是根据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的联系形式所作的分类,前者是危害行为直接造成的侵害事实,它与危害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即二者之间没有独立的另一现象作为联系的中介。 后者是指危害行为间接造成的侵害事实,在危害行为与间接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独立的另一现象作为联系的中介。 唐文聪律师(手机13825008183),资深刑事律师,YES刑辩团队召集人,10多年刑案经验,擅长办理须取保候审,不逮捕,不起诉,缓刑判决等刑案,专注于财产,金融,知识产权,走私,毒品类犯罪辩护,http://www.yealaw.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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