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晚上,罗某与三个朋友晚饭后驾车回位于某小区的办公场所,其中一个朋友驾车,罗某坐在车后部,因为喝了点酒,罗某上车后便躺在车上微眯着双眼养神,在快到小区会所时,车辆在路边停了下来,罗某以为朋友是要让他下车,自己便下车往会所走去,但当罗某走了几步回头一看,看见司机也下了车,路边的一个行人用手扯着司机的衣领,双方不知在争论着什么,因为罗某喝了点酒又隔着有点远,无法听清双方的争论内容。之后罗某看到车上的另外两个朋友也下了车,好像是在劝架,罗某赶快跑了过去,想将司机与行为拉开,便一手抓住司机的衣领往后拉,另一只手推开了那个行人,因为喝酒的缘故,罗某的力气有点大,一下把那个行人推开了几步。在把那个行人推开后,三个朋友便上车走了,罗某以为没事了,抬脚便往公司走去,但那个行人见到另外三个人坐车走了,便一把抓住罗某衣领,让罗某把另外三个人叫回来,罗某便叫行人放手,但那个行人一直抓着罗某的衣领不放,罗某解释说这本来就不关他的事,他是来劝架的,并再次叫那个行人放手,但对方仍不肯放手,双方之后拉扯在一起,并相互扭打了起来,那个行人突然间对着罗某说了句连警察也敢打的话,罗某一听,酒瞬时醒了一半,立即停了手,并说那就等警察来了再处理吧。之后行人叫旁边的一个女人报了警,不一会警察来到后便将两人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2015年1月2日下午,罗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对另外三个进行了刑事立案并网上追逃。 2015年1月3日,罗某朋友找到了优辩网的唐文聪律师,并聘请唐律师担任罗某在侦查阶段的律师,提供法律帮助。2015年1月6日,唐文聪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了罗某,对案发经过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原来那个行人是某公安机关的一名刑警,恰好居住在罗某公司所在的同一个小区,案发当晚该刑警晚饭后与妻子、女儿一起在小区的道路上散步,由于三人刚好行走在道路中间,挡住了罗某所乘坐的车辆,驾车的司机便按了几下喇叭,引起了那位刑警的反感,可能是那个刑警对着司机指手画脚,激起了司机的不满,之后便发生了文中前面的一幕。 在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唐文聪律师认为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罗某等人进行刑事立案极为牵强,罗某等人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的情节。唐文聪律师在向公安机关递交法律意见的同时,建议罗某家人去向那位刑警赔礼道歉,争议得到他的谅解。 2015年1月16日,或许是公安机关意识到了错误,又或许是那位刑警真了原谅了罗某等人的行为,又或者是律师的意见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重视,公安机关撤销了对罗某等人的刑事立案,转为行政处罚,对罗某等人处以行政拘留15天。 这件案件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特别的只是受害人的身份,也就是那个行人是一位警察,虽然在案发后初期有滥用公权之嫌,但后来的处理结果尚在合法、合理范围之内,还是值得我们的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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