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一节规定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也明确了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 这还不算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律师提示】 这些情况属于情节恶劣——致1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律师提示】 这些情况属于情节恶劣——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因其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律师提示】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这些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强拿硬要公司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律师提示】
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都是公共场所,不可胡作非为。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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